【關於日本人太太的日文名字-加通稱】

日本在住申請関係

考慮了很久不知道要不要換日本名字

仔細查了查才發現

其實說換名字

不如說是多了一個日本名字的 暱稱 

日本稱為【通称】

只要去居住地的区役所辦理即可

下列為需要的資料

準備資料

  1. 在留卡
  2. 護照
  3. 申請書(直接去窗口問,櫃台人員會教怎麼填寫)

這邊也要注意,一定是日本有的漢字才能使用喔

還有只要登記了通稱,基本上是不能隨意更換名字的 (台灣換名字可以換三次的樣子)

除非是離婚或是直接取消標記通稱名字

一開始對於『通稱』有超多疑惑的

例如:

姓氏可以不用先生的姓氏嗎?

名字可以取自己喜歡的名字嗎?

漢字的發音可以自己選喜歡的嗎? 還是一定要音讀、訓讀的發音?

後來問窗口人員才知道,第一次登記通稱,想要用什麼漢字、什麼發音都可以!

前提是要日本有的字

另外看網路上說要附上可以證明這個名字是平常有在使用的資料

這個資料爭議點也太多了

基本上沒有去申請,誰會自己取一個日本名字來用啊…?

本來很擔心被要求這項資料,後來直接去窗口的時候

說是第一次登記通稱名字的話,可以不用附上此資料

(這才比較合理吧😅)

我用自己原本名字的其中一個漢字+自己喜歡的讀音

創造了一個日本很少見的名字…

反正自己喜歡最重要!!

目前雖然登記了通稱,但基本上還無感

等之後比較有感了再來添一筆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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